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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物流、货运-机场货运

  • 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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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进入“快车道”快递企业的几率有多大
近来,国货航和南航物流相继增资。这意味着继东航物流完成增资扩股项目、混改取得突破后,国内航空公司混改工作继续在航空货运领域落地,提速驶入“快车道”,并已瞄准充分竞争领域。对尚未成立货运航空公司的快递企业来说,参与航空公司混改有望成为开拓航空货运市场的另一个选择。
航空货运  
       两大航 24 天内相继启动混改 
  8月16日和9月10日,短短24 天内,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和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物流”)先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项目。 
  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国货航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31%,拟征集投资方数 量不超过10个。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不低于 69% 股权;新股东持有不超过31%股权,其中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3%。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南航物流拟新增投资人数量不超过 15个。在增资完成后,原股东中国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 低于 50.5%,新增股东(含员工持股)持股比例不超过49.5%。 
  值得注意的是,增资项目信息中包括国货航和南航物流 2019年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国货航资产总计 151.84亿元,负债总计83.26亿元,所有者权益68.57亿元,营业收入123.07亿元,净利润4.8亿元 ;南航物流资产总计26.46亿元,负债总计16.53亿元,所有者权益9.94亿元,营业收入 94.96 亿元,净利润2.81亿元。 

  截至2020年7月31日,国货航资产总计 157.16 亿元,负债总计70.05亿元,所有者权益87.01亿元,营业收入105.24亿元,净利润18.53亿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 南航物流资产总计30.43 亿元,负债总计10.55亿元,所有者权益19.88亿元,营业收入97.81亿元,净利润26.42亿元。 

  对比国货航和南航物流两阶段主要财务指标,可以看出,二者财务结构均明显优化。和2019年相比,二者最近一期资产、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均有提高,负债均有降低。其中,净利润提高尤为明显,国货航最近一期净利润比2019年提高 13.73 亿元,是2019 年的3.86倍;南航最近一期净利润比2019年提高23.61亿元,是 2019年的9.4 倍。 
  除财务结构优化外,股权结构优化也有助于吸引更优质的投资人参与混改。 
  以国货航为例,2001年至今, 其经过多次股权结构调整,成功引入民营资本,控股方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 航”)变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快递企业可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 
  混改被视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9 月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 会议点题国企提质增效等改革细项,其中就包括着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货航和南航物流相继增资,意味着继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完成增资扩股项目、混改取得突破后,国内航空公司混改工作继续在航空货运领域落地提速。 
  2017年6月,东航物流顺利完成增资扩股项目,标志着在电力、 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的混改试点中,民航领域混改工作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首家民航混改企业在东航落地 完成。 
  作为东航物流混改“三部走”总体方案中的核心阶段,增资项目的顺利完成是关系其混改成败的关键环节,使东航物流注册资本由11.5亿元增加至14.29亿元,并顺利实现为东航物流带来更多社会资源及产业联动的混改需求,同时有利于本身市场化机制的建立。 
  增资完成后,东航物流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新增投资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航物流核心员工分别持有东航物流25%、10%、5%、5%、10%的股份。本次增资附带股权转让有效引入了22.55亿元非国有资本,切实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此次增资设置了战略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同时引入的模式。从战 略投资人类型看,包括第三方物流业(3PL)投资人、物流地产业投资人和快递快运业投资人三类,有助于东航物流在既有货运业务的基础 上,依靠第三方物流、物流地产、跨境电商以及快递等功能配套,加速转型发展。 
  2019 年6月,东航物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成为其顺利完成混改后的阶段性成果。 
  有航空业内人士告诉《快递》杂志记者,对国货航和南航物流来 说,东航物流的混改成功显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东航物流在混改过程中充分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从航空货运“十年九亏”的困境中突围。混改有效带动非国有资本投入,进一步激发了各类社会资本的活力,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和东航物流相同,国货航也设置了战略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同时 引入的模式。意向投资方以战略投资方身份投资的,如为公司制企业, 其自身或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如为合伙制企业,其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从事电商、制造业、物流或快递等行业;意向投资方以财务投资方身份投资的,应为基金、保险、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继东航物流引入德邦后,国货航和南航物流是否也会引入快递企业作为战略投资人,值得期待。 
  在主要寄递企业中,中国邮政、顺丰和圆通目前均有运营自有机队 的货运航空公司。对尚未成立货运航空公司的快递企业来说,参与航空公司混改有望成为开拓航空货运 市场的另一条道路。 
  就在国货航和南航物流披露增资的间隔期内,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印发《关于促进航 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航空货运企 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打破所有制限制,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 递物流企业,以大型快递物流企业为主体,以其组建的货运航空公司为主基地航空公司。同时,鼓励研究优化整合国内航空公司全货机机队资源和市场资源,培育航空货运超级承运人,以提升国际航空货运市场竞争力。

第一条本条件中下列定义,除具体条款中有其它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
机场货运
含义如下:
(一)“货物”是指除邮件和凭“客票及行李票”托运的行李外,已经或将要用飞机运输的任何物品,包括凭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行李; 
(二)“国内运输”是指根据货物运输合同,其出发地点、约定地点、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出发地点、约定地点、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为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运输不适用于本条件); 
(三)“公司”是指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四)“货物托运书”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 
(五)“航空货运单”是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证据; 
(六)“一票货物”是指凭一份航空货运单运输的运往一个目的地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七)“承运人”是指包括接受托运人填开航空货运单或保存货物记录的航空承运人和运送或从事承运货物或提供该运输的任何其它服务的所有航空承运人; 
(八)“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货物运输中,经授权代表承运人的任何人; 
(九)“托运人”是指为货物运输与承运人订立合同,并在航空货运单上或货物记录上署名的人; 
(十)“收货人”是指承运人按照航空货运单或者货物运输记录上所列名称而交付货物的人; 
(十一)“声明价值”是指托运人向承运人特别声明的其托运的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时的价值; 
(十二)“声明价值附加费”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时按规定向承运人支付的专项费用; 
(十三)“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或提取货物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 
(十四)“日”是指日历日,一周包括七日; 
(十五)“特种货物”是指托运人提出需要特殊对待的,或在收运、储存、保管、运输及交付过程中因货物本身的性质、价值条件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 
(十六)“押运货物”是指根据货物的性质,由托运人派押运员,在运输过程中专门照料、监护的货物; 
(十七)“集装设备”是指在飞机上使用的装载货物、邮件和行李的专用设备,包括各种类型的集装板、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 
(十八)“变更运输”是指托运人或承运人对已托运的货物,改变其运输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十九)“货物运输事故记录”是指由承运人出具并经收货人认可的,证明货物异常状况的文件; 
(二十)“轻泡货物”是指每公斤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 
(二十一)“损失”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或在承运人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其它服务时发生的货物丢失、损坏、短少、变质、污染等; 
(二十二)“包机人”是指与承运人签定包机运输合同,并根据该合同包用承运人的飞机运送货物的人; 
(二十三)公司承运非收入货物,按照收入货物的操作规定操作。